主旨:轉知有關「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4月27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477號令訂 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掃描檔及前揭補助要點各1份。
說明: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5月2日南市衛疾字第1120070298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年5月8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059033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