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3 年 11 月 22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30219952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 11 月 26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32453950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含樹林院區)、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等醫療機構合作辦理酒癮戒治治療業務,若遇個案欲使用酒癮補助戒酒者,相關酒癮戒治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方網站 https://reurl.cc/VRvjZY 查詢,或致電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酒癮戒治防治專線 06-2679751 轉 168 詢問。
三、本方案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額度以 4 萬元為限,補助時間: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年度「酒癮治療服務方案」計畫補助經費用罄(公務預算與家防基金合併計算)。
四、另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之酒癮治療(酒駕吊銷執照須重考駕照者),其治療費用為完全自費且須由所轄監理站所申請轉介單,至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含樹林院區)、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等三家機構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