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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 健康中心 黃百玲 - 公告 | 2023-04-18 | 點閱數: 57

一、依據教育部1124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8355號號函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417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0495882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 11247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自112417日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及特定運具(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建議佩戴口罩。

三、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旨揭管理指引,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另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四、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個人衛教宣導(例如: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等)及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 如下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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