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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李靜宜 - 公告 | 2021-05-20 | 點閱數: 201

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110 年 5 月 17 日南市府防字第 11066539260 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詐騙集團手法日新、黑心食(藥)品流竄於市面,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為防止此類經濟犯罪入侵校園,影響師生權益,特針對「反詐騙、反劣藥、反黑心食品」等主題,設計宣導標語資料及宣導圖片,俾傳達正確、合法的消費觀念,防止學生成為經濟犯罪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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